西安宋献兰被偷偷判刑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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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七月底被偷偷的开庭,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上诉至西安市中级法院要求重新开庭。中院坚持不开庭,非法维持冤判。宋献兰表示继续申诉。

西安市莲湖区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被莲湖区公安分局土门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她的案子从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到莲湖区法院,只有短短的十几天,来不及请律师,七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霍彪和检察官何菲偷偷开完了庭。

家属认为,办案法官霍彪这样违法操作的目的,请律师介入,要求莲湖区法院重新开庭。女书记员说:霍(彪)法官判完案子就休假了,现在不在。书记员说不再重新开庭。

同年十月八日宋献兰接到被冤判四年又六个月,并非法处罚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决书,宋献兰不服,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那些事实不构成犯罪,即刻上诉至西安市中级法院并聘请了律师要求重新开庭。办案法官骆成兴欺骗律师说:面见宋献兰时,她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律师疑惑:她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为什么还要请律师?请律师就是为了开庭。

为了求证事实,律师不辞辛劳从遥远的外地再次赶来会见宋献兰,宋献兰一听说法官骆成兴说面见她时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非常震惊,差点气晕了过去,她万万没想到一个法官会这样冠冕堂皇的撒谎!气愤的拔下吊针,不顾血流不止,挥起笔来迅速写下情况说明,严正申明:在面见骆法官时从来没有说过此话,如果骆法官不顾事实,她将不顾一切申诉到底,并用血渍在签名上按下了手印。

后来骆法官知道自己撒谎被露了馅,气急败坏地与律师吵了起来,并威胁要调查律师。

又过了近两个月,律师打电话询问是否开庭,骆法官仍然坚持不再开庭。八月二十一日,律师接到骆法官主办的二审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

莲湖法院的女书记员曾经说:“莲湖法院的(构陷)法轮功案子首先交给中院内定,返回后再判。”难怪上诉的所有案子几乎都是维持冤判。

为什么骆法官要用欺骗的手段把“不开庭”的决定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而自己不敢承担?令人深思。

西安市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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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029-87267781、87270005,传真:029-872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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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骆成兴,电话:029-87658229
审判员:刘淼
代理审判员:袁兵
书记员:于梦迪

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
地址:西安莲湖区药王洞49号,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1927、029-87313178,传真:87325019
检察长:李洁
办案人:何菲,电话:029-87325031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什字88号,邮编:710002,总机:029-87626450,电话:029-87617648
院办公室:029-87617648,院长接待:029-87627217
院长接待室:029-87626450转8103
院长:刘群
办案法官:霍彪,电话:029-87627239
陪审员:匡玉珍、李利惠
书记员:郭姣

办案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土门派出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二坊六号,邮编:710077
联系电话:029-84265537,土门派出所:84241145、029-84235851
所长:朱立祯 (上次上传过该派出所名单手机号码,目前手中无电话号码)
教导员:郭永东
副所长:何宏全
副所长:王信斌
副所长:王新宏
李克斌、周江、辉张涛

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63号,邮编:710002
黄国强、张建刚、杨启林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63号,邮编:710003
局长:胡伟田
政委:乔晓楠
纪委书记:孙胜权
副局长:杜保华、王强、孟昭杰、张根勤、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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